发表时间: 2021-05-26 19:21
关于调整东兴市城区限行规定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净化市区交通环境,改善空气质量,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结合城区路网建设实际,经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决定对东兴市城区部分道路限行规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东兴城区:北仑大道(包含)以西所有路段;东盟大道(不含)以南道路交接口(友谊路、和谐路、石子岭路、那超路、柑子岭路、民族路、新华路、湖南路、河州路)。
上述道路限行以道路上设立禁止驶入标志牌为准。
二、限行对象和措施
(一)新能源号牌货运车辆和总质量4.5吨以下的轻型载货汽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不限行。
(二)总质量4.5吨(含)以上货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每日7时至18时30分禁止通行限行路段。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如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等)以及拖拉机需凭通行证方可在限行道路通行。
因生产、经营、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间通行限行道路的限行车辆,需凭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监督等相关职能部核发的通行证方可进入,并严格按照规定线路、时间行驶,同时严格遵守装载规定,车厢要密闭遮盖、不超限超载、不遗洒和飘散载运物。
三、限行车辆过境市区绕行线路
东盟大道——新华北路——长湖路——G219国道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1年5月26日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城市限行道路的限行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原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办理通行证咨询电话: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0770-2289099
特此通告。
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5月25日
来源|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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