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2-12 13:21
目前,艾滋病患者隐瞒病情的情况较为普遍,给他人健康和社会带来巨大隐患。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 HIV 感染者倾向于隐瞒自己的病情,怀揣着沉重的秘密穿梭在人群之中。例如,一位年轻小伙事业刚起步时查出 HIV 感染,便对同事谎称家中有事辞职,远走他乡重新开始,只为躲避可能的歧视目光。还有 45 岁的刘先生,患有艾滋病却在就医时未告知医生,导致病情被误诊,延误了治疗。
HIV 感染者选择隐瞒病情的原因复杂多样。首先是恐惧遭受歧视,在职场中,一旦病情泄露,可能会失去晋升机会,甚至丢了工作;在校园里,患病学生容易被孤立和霸凌;在邻里间,也会遭受异样的目光和指指点点。其次,隐私泄露的担忧促使他们封口,尽管医疗信息保密制度在不断完善,但仍存在漏洞,部分医护人员的不当行为和非正规医疗机构的信息贩卖,都让患者担心隐私曝光。此外,感染者自身的心理负担也很沉重,确诊后会陷入自责、悔恨和绝望,觉得公开病情是将不堪过往昭告天下,难以直面他人审视。
这种隐瞒现象给防艾工作带来了重重阻碍。一方面,伴侣难以及时知晓风险,容易暴露在感染危险下,导致新增感染人数攀升;另一方面,社区防艾宣传和公益筛查活动难以精准触达目标人群,无法早期发现和干预病情,浪费了防艾资源。
我国在艾滋病防治方面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了艾滋病患者的权利和义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享有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也应当履行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等义务。若艾滋病患者隐瞒病情,不履行告知义务,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以《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为例,该条例在艾滋病患者告知义务和法律责任方面有诸多创新之处。条例明确,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或性伴侣,本人不告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感染者不及时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告知其配偶、有性关系者等存在暴露风险的人群,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基于预防艾滋病传播的严峻现实,对于保障广大配偶或性伴侣的知情权、健康权乃至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还在检测结果告知、婚前艾滋病筛查检测、防艾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了突破。在检测结果告知方面,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如不将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如实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侣,其住所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同时,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依法收容教育、隔离戒毒和强制性教育矫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相关信息须通报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在婚前艾滋病筛查检测方面,规定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的公民婚前应当进行艾滋病免费筛查检测,接受医学咨询服务。在防艾经费保障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机构建设,建立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将艾滋病防治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国内,有不少因隐瞒艾滋病病情而引发严重后果的案例。例如,丈夫婚前隐瞒患艾滋被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关系。婚后半年多,女子小月意外发现丈夫小杰随身携带的包中放有疑似抗艾滋病的药品,在再三追问下,小杰承认自己在 2021 年 8 月被确诊为艾滋病,因当时两人感情稳定且自己一直积极治疗、长期服药,便将此事隐瞒下来直至两人缔结婚姻。后经紧急检查,小月虽未感染艾滋病,但小杰隐瞒病情的行为让她无法接受,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二人的婚姻。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杰未履行婚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义务,判决撤销小月与小杰的婚姻。
还有男子隐瞒艾滋结婚,法院裁定撤销婚姻的案例。2020 年 8 月,小月通过相亲结识小杰,2023 年 2 月 14 日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小月发现小杰包中的疑似治疗艾滋药物,小杰坦白自己早于 2021 年 8 月就确诊艾滋,虽称经过治疗已无传染性,但小月无法接受,起诉撤销婚姻。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
此外,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法庭对江某从与李某相亲相恋到订婚同居,一直隐瞒艾滋病情,直至李某怀孕、二人领证后才坦白的案件进行审理。李某在挣扎后决定终止妊娠并起诉撤销婚姻,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在另一起案例中,2023 年 9 月,小红与小刚登记结婚,而后小红才知悉小刚早于 2019 年就已患有艾滋病的事实,最终小红也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
还有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例,妻子出轨患艾滋隐瞒致全家感染。妻子张晓静在丈夫黄松林因工作忙碌而忽视她时,在网上认识了陈先生并与之发生关系。张晓静怀孕后与陈先生断开联系,后发现自己感染艾滋却选择隐瞒。黄松林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竟得知自己得了艾滋病,带着妻子和孩子检查后发现一家三口无一幸免。黄松林在得知真相后,满腔怒火和疯狂无处释放,最终失去理智将妻子捅死。
这些案例充分说明隐瞒病情的严重后果,不仅可能导致婚姻被撤销,还可能给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在国外,也有类似的案例。美国一名 34 岁男子患有艾滋病不治疗,故意与超 30 名男性发生关系,其中最小的只有 16 岁。这名男子在得知自己身患艾滋病后,没有选择服药治疗,而是隐瞒自身病情,故意去接触并与其发生关系。最终,他被判处了 30 年有期徒刑。
爱达荷州的亚历山大・路易也是艾滋病毒感染者,但他没有服用药物,故意与男性和十几岁的男孩性接触,试图将艾滋病毒传染给他们。路易向这些受害者隐瞒了自己的艾滋感染情况,根据被告自己的供词,他与大约 30 - 50 个不同的男人、男孩发生过性关系,其中包括一名年仅 16 岁的男孩。路易在表示想与一名他认为 “15 岁” 的男孩发生性关系后被捕,最终被判处 30 年监禁。
这些国外案例同样警示着人们,故意隐瞒艾滋病病情并传播给他人是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艾滋病作为一种严重的传染病,预防传染至关重要。我们可以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等方面入手,降低艾滋病的传播风险。
一、控制传染源
对于已确定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可通过对其进行综合管理、知识宣传和心理关怀等方法,消除患者的恐惧心理,促使他们及时就医并接受正规治疗。首先要对 HIV 感染者进行病情告知,让其在性活动时能够采取措施保护性伴侣。加大对高危人群的检测力度,尽可能找出传染源,这是控制 HIV 新发感染的有效措施。对已经感染 HIV 的患者,要积极进行抗病毒治疗,随着病毒载量降低,HIV 的传播风险也会大大减少。对感染了 HIV 的妊娠妇女,采取妊娠期抗艾滋病药物治疗,可明显降低母婴传播的发生率。
二、切断传播途径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有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
(一)性传播。应进行安全的性行为,避免同时有多个性伴侣、避免无保护性行为等。在偶发性行为时,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可以有效降低艾滋病的传播风险。
(二)血液传播。包括避免共用注射器、针头等,去正规医疗机构就诊,行相应诊疗措施,避免到非正规机构献血或输血,医务人员应在操作时做好防护。坚决抵制毒品,不共用针头、注射器,到正规医院、美容院就医,避免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手术器械、美容器械等,不与艾滋病感染者共用剃须刀、牙刷、刮脸刀等。
(三)母婴传播。接受生育指导,应用药物阻断及人工喂养,必要时选择剖宫产手术,尽量降低母婴传播的可能性。
三、保护易感者
保护易感人群需要通过管理好传染源、做好相关教育、避免输入不明的血液等。包括做好安全宣教,对高危人员加强预防措施和健康管理,定期监测 HIV 抗体等。由于目前艾滋病并没有相应的疫苗可以应用,人群对艾滋病普遍易感,所以更需要引起社会重视,注意保护好自己。可以通过在学校以及公共场合做好相关的教育,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同时,要注意避免接触一些不明的血液,以免产生感染风险。对于高危人群,应该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以便早期发现和干预。
如果出现了职业暴露的情况,要采用职业暴露的原则进行处理,比如用肥皂水或者是流动的清水清洗被污染的局部,如果存在伤口,应该轻柔的挤压伤处,尽可能的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然后再用肥皂水或者清水进行冲洗。提倡在暴露之后 2 小时内预防性用药,最好不要超过 24 小时;如果超过 24 小时,也建议预防性用药,基本的用药方案要咨询专业人员。暴露之后要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的时间分别是暴露之后立即检测 1 次,然后 4 周、8 周、12 周和 6 个月分别进行检测。如果存在慢性基础疾病或者免疫功能差,可以适当延长随访的时间。
艾滋病防治不仅需要法律的约束,也需要被传染者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依法防治艾滋病至关重要。法律明确了艾滋病患者的权利和义务,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对于被传染者来说,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积极维权,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当被传染者发现自己感染艾滋病,且是由于他人故意隐瞒病情传播所致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应先去当地的疾控中心检查,并向政府和社会上防治艾滋病公益小组寻求帮助,针对情况对疾病进行控制和治疗。其次,要收集一些被侵犯的证据,到公安机关报警。
故意把艾滋病传染给其他人会不会被判刑,需根据被害人的情况决定。如果被害人只是被传染了艾滋病,而没有生命危险甚至失去生命,那么故意传染的人就会以故意伤害罪而受到相应的惩罚。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例规定,故意伤害被害人的身体的,至少要判处 3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被害人是因为被感染了艾滋病而失去生命的,那么故意传染的人就会以故意杀人罪而受到相应的惩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是要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以上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已有艾滋故意隐瞒犯罪吗?已经知道了自己是艾滋病的患者,却依然跟别人过性生活,将艾滋病传染给对方,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在已有艾滋的请下还将疾病传染给对方,很多人就会开始对于该案件的具体犯罪类型而好奇。已有艾滋的情况下跟别人过性生活而带来的肆意传播传染病的情况,不要觉得对方不会去追究自己的行为,一旦追究当事人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云南此次通过《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传播艾滋病病毒,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也对刑法规定有一定补充和突破。立法机关应该借鉴云南规定,修改刑法规定,将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规定为犯罪,制止恶意传播艾滋病病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