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0-29 21:38
生育新政下的居家办公:特权还是普惠?
近日,随着《加快完善生育支持……若干措施》的发布,社会各界再次聚焦生育政策调整。不少朋友纷纷向我询问,这是否意味着生育大补贴时代的到来。我仔细研读这份文件后,发现其中确实蕴含了不少新动向,但正如我过去几篇分析人口问题的文章所言,国家层面的生育政策调整依旧呈现出框架式的特点,甚至被部分网友戏称为“口号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政策没有实质性的内容,而是需要我们从更细致的角度去解读。
生育支持政策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梳理:一是生育服务,旨在解决“难生”和“生育贵”的问题;二是育幼服务,解决“能生没人带”的困境;三是教育、住房、医疗政策的发力,旨在缓解“养儿成本高三座大山”的压力;四是营造生育友好氛围,意在从舆论上改变当前不婚不育的宣传氛围。这些措施无疑涵盖了影响生育的多个方面,但遗憾的是,缺乏“真金白银”的解决措施,让不少期待“大政策”的人感到失望。
在我看来,这份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国家政策层面已经注意到了生育危机,但具体的解决政策还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出台细则。事实上,各地政府已经在因地制宜地推出生育补贴政策,不少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更是将房地产救市政策与生育鼓励政策搭配使用。例如,有的城市为教师、医生等职业人员提供10~15万的购房优惠,如果购房家庭有三孩,还能在此基础上再减免15万。这样的综合补贴力度,在一些房价本就不高的小县城,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然而,在生育支持政策中,最引爆热搜的并非这些补贴措施,而是关于“就业服务”的政策描述。其中提到“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这一政策初衷可能是为了体现对产妇的关怀,特别是在产假和哺乳期内,为女性员工提供更加灵活的工作方式。然而,政策的描述却相当模糊,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
首先,政策的模糊性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民间一直存在“陪产假希望同等产假延长”的舆论,那么为了鼓励生育,未来是否会有“奶爸”以妻子生育为理由,要求弹性上下班或者居家办公呢?此外,政策中并未明确居家办公和弹性上下班的具体时间限制。如果一个岗位在员工生孩子几年后都可以弹性上下班或者居家办公,且企业能够正常运转,那么未来这个岗位是否就可以一直采用这种工作方式呢?
这些问题不仅关乎政策的执行效果,更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鼓励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的政策成为某些人的特权,那么它无疑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事实上,这样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前不久爆出的“离岗十六年员工不辞退,照常上班”的事件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这起事件中,吉林一家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开登报要求多年未上班、一直联系不上的四名职工限期返岗。其中一名女职工从2008年开始离岗,十六年没有回到单位,单位也没有开除她,照样缴纳五险一金。这位女职工的丈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当年是生育后身体不太好,领导批了产假,后来就一直在家休养,孩子大一些后,就陪孩子在外地读书,十几年都没上班。这显然是从产假到病假休养,最后拖成长期旷工的典型案例。
即便是像国企这样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对于长期旷工的员工也有强行辞退的条款。然而,在这家企业中,员工常年不上班,领导却不闻不问,五险一金照交,这样的现象显然是不正常的。未来,如果有了“鼓励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的政策,那么这样的现象是否会更加普遍呢?是否会有更多的人通过操作流程上的关系,实现“长期居家办公”,从而无法认定为长期旷工呢?
这样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事实上,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已经有不少单位和企业存在“特权人群”。这些人往往能够享受到比普通人更多的福利和待遇,而“鼓励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的政策一旦成为他们的特权,那么无疑会加剧这种不平等现象。
因此,我认为,在执行“鼓励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的政策时,必须加以限制和监管。首先,应该明确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避免其成为某些人的特权。比如,可以规定该政策仅适用于特定的人群或特定的岗位,或者设定一定的时间限制和考核标准。其次,应该加强监管和问责力度,对于滥用政策、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此外,我还认为,在推广“鼓励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的政策时,应该更加注重其普惠性。也就是说,应该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这种政策带来的便利和福利。这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还可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因此,政府和企业应该共同努力,推动这种政策的普及和落实。
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首先,需要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制定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政策措施。其次,需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确保政策的执行效果。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共同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实和发展。
总之,“鼓励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的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加灵活的工作方式和生活环境,也可能成为某些人的特权和漏洞。因此,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必须加以限制和监管,确保其普惠性和公平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政策的初衷和目标,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